2007年7月25日星期三

Lmf随笔07@政府向blogger 宣战!!

政府向blogger 宣战!!
ehm...且看这一段,

纳兹里说:“我也会指示官员研究现有的法令,
看看有哪一项条文, 允许我们撤销这些不法之徒的公民权,
甚至把他们驱逐国外。”
摘自《星洲日报》7/25头版


我对某些不落客的文章没有深切了解, 且莫谈!(没读过~:P)
以上的话,是威胁? 还是官官相护?
还是吃了辣椒,感觉“脸赤赤"?我无从知晓。

可是看到以上的语气和"摆官威"的姿态~ 不爽!
多么地堂皇、多么响亮的一句话。
究竟,谁是主?谁是仆?搞懂了吗?

嗨~~
都什么年代了,地球是平的;
可还有很多事情哪,就偏偏凹凸不平!!
语言自由的悲哀!

1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这就是所谓迈向2020宏愿的“大马”。
法律是由他们规定的,
好人,坏人也是由他们规定的。
如果,你阻他们发达,那你就是他们的敌人了。
如果,你事事顺着他们,那你就是他们的好朋友了。
马来文有句谚语是这么说的“谁吃了辣椒,他觉得辣”。
这句话似乎可以派上用场了。
身为平民百姓的我们,能做些什么呢?
谁不好彩就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咯。
就好像某政治人物的秘书,杀一儆百。
有些人做错了这么多事,依然可以逍遥自在。
而且,还可以袋袋平安呢。
我想天地良心,你知我知那些人更知吧。

朋友,劝你别写这么多。
一切苦水只能撒一泡尿,不把它当一回事。